《暨南史学》第十一辑(2015年11月出版)

发布人:黄绍英 发布时间:2016-05-13

顾问委员会(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明达(广东)  马小鹤(美国)  王子今(北京)  田卫疆(新疆) 

刘迎胜(江苏)  李锦绣(北京)  吴玉贵(北京)  张国刚(北京) 

  磊(广东)  陈高华(北京)  陈得芝(江苏)  范立舟(浙江) 

季塔连科(俄罗斯)   周伟洲(陕西)  庞晓梅(俄罗斯) 波波娃(俄罗斯)

姜伯勤(广东)  章开沅(湖北)    卫(北京)  谢和耐(法国) 

蔡鸿生(广东)

编辑委员会

主编:纪宗安  马建春

编委(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建春  王元林  刘正刚  刘增合  纪宗安  李云飞  吴宏岐  张应龙

张其凡  张晓辉  陈伟明  郭声波  冀满红

编辑室

主任:刘永连

执行编辑:秦静雅  乔志勇

 

 

 

                      

 

《暨南史学》第十一辑目录及摘要

 

 从“方外之地”到“列为诸侯”

     ——汉初士人的“南越国”认知                                 杨新新(1

【提要】西汉王朝建立初期,面临"北胡南越"夹击的局面,尽管汉廷中央制定了一系列经营"南越"的策略,但在文献资讯缺乏与"夷夏之变"观念的影响下,中原士人对国境以南的赵越政权认识相当有限。他们将先秦文献中关于"南方之越"的叙述,转化为对"南越国"的想象,将之视作偏居涨海之滨的蛮荒之地。汉武帝时期,平定南越战役结束后,"岭海越地"纳入汉帝国疆域,汉初士人笔下的"南越国"形象随之发生变化,"方外之地",转换为"大一统"叙述结构下与中央王朝对抗的"诸侯之国"

 

东魏高唐县开国男穆瑜及夫人陆氏墓志考释               王银田  李果(14

【提要】北朝墓志是中国志石之大宗,近 年来屡有出土,近日大同市北朝艺术研究院新入藏东魏高唐县开国男穆瑜及其妻陆氏墓志各一通。本文对《魏故瀛洲穆使君墓志》(以下简称《穆瑜墓志》)及《魏 故瀛洲陆夫人墓志》(以下简称《陆氏墓志》)进行考释,运用《魏书》《北史》等文献资料,并结合考古资料,对穆瑜和陆脩容家族的姓氏、世系及穆瑜的任官经 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读。对穆瑜和陆氏的合葬地也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历史地理学研究,搞清了野马岗的准确位置。

 

王士良豫州降北周事考释                                   黄寿成(24

【提要】王士良曾为东魏政权中控制军队的京畿大都督府的司马、长史,并掌握外兵,进入北齐后仍为重臣,任侍中,又摄度支、五兵二曹尚书,后出任豫州刺史兼行台,也算是坐镇一方,可是当北周兵马 进入豫州时他即派亲信主动请降。纠其缘由,是由于他在高湛篡夺皇位的那场政治斗争中未主动投靠,加上他本来又与高演交往甚密,因而遭到高湛的猜忌,被外放 到军事实力较弱的豫州,在政治上失势所致。

 

隋唐南汉时期潮州的历史图景                                陈占山(33

【提要】由于相关史料的缺乏,隋唐南汉时期潮州的历史面貌很不清晰。而这一时段在本地历史文化的研究中又很重要,不仅关涉对本时段的历史认知,且对宋代潮州全面开发历史基础的把握。本文从自然地理和交通条件、人口状况及经济发展情形、移民与原住民、地方势力与国家的关系等方面,尝试着对这一时段潮州历史进行重构。最后,对其社会文明所达到的程度做了评估。

 

从国王到囚徒

——论高句丽王高藏“政不由己”及其入唐轨迹           冯立君(50

    【提要】本文检核史籍中关于高句丽王高藏的历史书写细节,针对唐高宗诏书中对其所谓"政不由己"一说提出若干反证,揭示出一个一直被遮蔽的历史真相:高藏并非渊盖苏文的傀儡,他拥有作为高句丽国王的权力和权威。唐太宗的言论促使渊盖苏文"弑君、暴虐、擅权"的形象得以固化,并引以为唐朝发兵东征高句丽的道义出发点之一,这影响了后来唐朝和新罗对高藏的历史书写;高句丽战争结束后,高藏又被作为高句丽人的象征和安抚工具,因此高宗诏书宣称其"政非己出"应是一种政治策略,而非历史事实。高藏入唐后的政治轨迹既是他个人命运抉择的结果,也反映出唐朝对于内蕃(高句丽人)、边地(辽东)、域外(新罗)的多重考量。更多还原

 

“素馨”考辨                                            刘家兴  刘永连(67

【提要】"素馨"原产西域,我国古籍中有"耶悉茗""野悉蜜"等多种名称,究其原因,乃古人对外来语音译的不同所致。史料载,唐末五代以后,"素馨"托以"南汉美人"改名,其实"素馨"之名是因汉化需要,人们依据其自身性状而统一称呼的结果。素馨从西亚移植至中国,并非传统认为的由陆上丝绸之路输入,而是经海上丝绸之路越海而来,然海路传播又与佛教东传密切相关。清中期以来闽粤等地素馨花种植渐趋衰落,其原因主要是受到其他花种的冲击,供求关系失衡。 更多还原

 

关于元代良贱通婚的身份问题

    ——兼谈良贱通奸所生子女的身份                        乔志勇(81

    【提要】蒙古的征服战争造成了元代占有奴婢现象的普遍化,奴婢与良民之间的通婚亦不可避免。良贱通婚产生了配偶、子女的身份如何确定的问题,对这一问题,针对不同类型的良贱通婚,元朝政府出台了诸多相应的规定。此外,对良贱通奸所生子女的身份,元朝政府也有一套如何确定的原则。本文概括、分析这些法规、原则,并藉以说明元代奴婢制度的特点。

 

颗细打宾、胡斯纳米与乌斯蒂丰考                             周运中(89

【提要】本文首次论证中世纪阿拉伯地理学家记载的世界最东南的乌斯蒂丰即今澳大利亚,阿拉伯人对印度尼西亚东部诸岛有深入考察,所以能进一步发现澳大利亚。阿拉伯人记载的胡斯纳米、伪基督岛也在印度尼西亚,胡斯纳米、乌斯蒂丰的读音接近《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印度洋东南的颗细打宾。因为此图的西方部分源自阿拉伯,所以颗细打宾在印度尼西亚或澳大利亚。 更多还原

 

桐城派与晚清史学经世思潮                        曾光光  仇钰奕98

    【提要】晚清经世致用思潮的社会大浪潮下涌动着史学经世的思潮,在经世致用思潮中颇为活跃的桐城派相当程度上也以史学经世的方式加入到经世致用的浪潮中。经世思潮初兴时,桐城派学人将笔触逐渐转向现实、经世与夷务,这种转换使嘉道时期的桐城派诸人与同时代的经世史家站到了同样的历史高度。洋务思潮是经世致用思潮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的直接延续,作为洋务的倡导与实践者,"中体西用"的文化观深刻地渗透到桐城派学人的历史观中,并成为他们剪裁西方历史、文化的重要标准;他们借助古文笔法对西方历史、文化的介绍,为国人打开了一扇了解真实西方的窗户。

 

诚信与自强:曾国藩近代民族意识的哲学基础与精神特质      王明前(106

【提要】曾国藩的近代民族意识,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崇尚礼教的理学素养成为他安身立命的精神内核,而具有积极入世精神和经世倾向的事功观能够使曾国藩在恪守礼教的同时,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不断突破传统政治积习的束缚。太平天国战争的磨砺和第二次鸦片战争败局的冲击相交织,促成其近代民族意识的逐渐生成。一方面,在外交事务的具体经办中,他逐渐形成以诚信观为特征的处事哲学。另一方面,他积极倡导以自强为目的的洋务事业,倡导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大力兴办洋务事业。

 

合作政策与英国公使威妥玛对天津教案的调停          张坤  王宝红(125

    【提要】英国方面的资料显示,天津教案期间,英国公使威妥玛以英国在华利益为出发点,极力维护合作政策,坚持中立立场。他一方面要求清政府承担责任,支持法国的合法要求,一方面极力促使法国公使收回其提出的有损清政府的要求。威妥玛以外国人在华安全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敦促清政府赔偿损失,改变民众的反洋情绪;对于中法双方在教案爆发原因上的分歧,始终坚持独立判断。所谓"中立立场"颠覆了国内学界在该问题上的一贯认识。

 

宋子文与民国时期广东财政金融                       张晓辉(139

【提要】宋子文一生与广东的渊源极深,尤与财政有不解之缘。他自出任广州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兼广东省财政厅长后,崭露头角,建立健全财经机构、整理税务及金融货币,增加财政收入,为统一革命根据地财政作出重要贡献。这些大大提高了其政治地位,并为后来继续为中央政府理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任职南京国民政府时,他主持统一全国财政,但仍心系广东,多次往粤整顿财政金融,协调宁粤关系。抗战胜利后,宋子文赴粤主政,整理财税及币制,吸收外汇和侨资,加强缉私。最终无力回天,随着国民党的彻底失败而黯然退出政坛。

 

宋子文与广东省营造纸厂劫物归还刍议              张维缜  周金燕(156

【提要】广东省营造纸厂在日本侵华时被侵占,主要机器被掠夺至北海道勇拂。19479月宋子文任广东省政府主席后,力主收回这批机器复工,作为广东战后重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宋子文在派专员赴日、聘请技术人员、收回库房、运回机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国后期县域社会审贪案之司法实践(1945-1947)

——以粤西阳春县中南乡乡长罗增元贪污案为例    张晓辉  马宁165

   【提要】1936,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部废除县长兼理司法制度,在已设法院的县由法官审案,未设的县成立司法处,委任审判官受理诉讼案。随后将除被告为军人以外的特种刑事案的审理权由军法机关重归司法。但在粤西阳春县等已设有法院的县域,出现了制度设计与法律实践的背离。如该县中南乡乡长罗增元贪污案,起初由马北拱县长越权审理,后被移交法院,而罗氏从犯"勒索财物罪"到无罪释放。该案不仅呈现基层社会政治生态的复杂性,还折射县域社会司法实践的曲折性,对现今普法工作在基层社会的深入开展有借鉴意义。 更多还原

 

暨大校史中值得细说的一页

——广州复校初期暨大历史系编修的《番禺新志》        许起山(177

    【提要】暨南大学在广州复校伊始,历史系师生到番禺县调查、研究,编修了一部《番禺新志》,几经修改,逐步完善。该志稿对番禺县在建国初期的政治革命、经济建设、社会改革、华侨工作等方面,有着十分详细的介绍,是一部很有价值的地方志。暨大历史系师生在修志过程中,表现出的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科研精神,在那个"非常时期",更是难能可贵。但是,这部持续数年才编成的《番禺新志》,却被雪藏,无人问津。 更多还原

 

与葛瑞汉(ACGraham)商榷《鶡冠子》书         杨兆贵  吴学忠184

【提要】著名汉学家葛瑞汉研究《鹖冠子》,素有声望。《鹖冠子——一部被忽视的汉前哲学著作》是他这方面的代表作。他从语言与思想的统一性推断《鹖冠子》有整体性(除《世贤》《武灵王》外),即《鹖冠子》的作者是鸡冠子一个人;《鹖冠子》有些篇章写于秦始皇、秦二世,有些则写于秦汉之际。他根据《鹖冠子》一些不同篇章出现的思想词语来组织一些篇章,提出鹖冠子经历过不同历史时期而有三组乌托邦政治学说。葛氏的分析法很有问题,他没有遵循古书通例、运用中国传统文献解读法。他的三组乌托邦说不符合《鹖冠子》的原貌。

 

附:《暨南史学》稿件格式要求                               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