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冀满红 吕霞 载《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2期
【摘要】广东地方官制改革是在清末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对地方行政体制所做的一次近代化努力。在最高行政长官两广总督的主持下,广东省级行政机构和府州县等各级地方行政机构在组织架构、人事设置和行政关系等方面皆有所变革。但改革后的广东地方行政系统,未曾理顺中央与地方机构的行政统属关系,未曾解决行政用人的固有弊端,也未曾实现行政效能的精简高效,改革不甚成功。尽管如此,广东地方行政改革在行政制度近代化方面的努力仍给予后来者以相当启示。对清末广东地方官制改革的考察,不但为了解清末地方行省在国家体制改革中的成败得失提供了认识窗口,而且也为了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近代化提供了独特视角。